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的知识载体,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,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。选用高质量的教材,是深化教学改革,实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和保证。为了加强我校教材选用的管理,严格把好教材选用的政策关和质量关,切实为人才培养提供可靠的保障,确保教学水平的提高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教材选用评价原则
教材评价工作必须遵循科学性、公正性、客观性、统一性、可行性、实用性等原则,评价指标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,力求简便易行。
二、教材选用评价对象
(一)经教育部批准,列入普通高等教育“十五”、“十一五”国家级规划教材的,经正式文件公布的国家级、省部级优秀教材或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可以免于评价。
(二)教材评价的对象为我校本科教学中使用的公开出版教材(除本规定免于评价的教材外)和自编教材(讲义)、实习实验指导书(含多媒体课件等电子教材)等。评价的重点为公共基础课、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教材。
三、教材选用评价方式
(一)教材选用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,一般使用一轮后予以评价。评价结果得分在95分以上,且是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,可以根据教学需要加以推广使用,并在下一轮使用后免于评价。评价结果得分在80分以下的教材,将不得继续选用。由本校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,评价结果将作为该教材更新、评奖及推荐为省(部)级优秀教材的依据(自编讲义将作为是否准予出版的依据)。对教材评价结论有争议的教材,由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核定或组织相关专家评议,确定是否继续选用。
(二)教材选用评价分为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。
1、教师评价。各开课系、部组织任课教师对所选纸质教材的质量和使用效果进行评价,填写《闽江学院纸质教材选用评价表(教师用)》,各系将《闽江学院纸质教材选用评价表(教师用)》汇总后交教务处。
2、学生评价。由学生所在系组织学生对本学年使用的教材进行评价。组织学生填写《闽江学院纸质教材选用评价表(学生用)》,并及时收集信息。各系将《闽江学院纸质教材选用评价表(学生用)》汇总后交教务处,教务处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到开课系。
3、对于多媒体教材评价,学生和教师都使用《闽江学院多媒体教材选用评价表》。
四、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。
五、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闽江学院教务处
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